壮族婚礼文案爱情浪漫句子
6802024-0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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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
〖One〗、师宗壮族婚姻按传统习惯大体可分为提亲、定亲、接亲、送亲、成亲、回门等婚礼过程。
〖Two〗、提亲:首先需聘请口才好、能说会道的已婚男、女(未离过婚、未死过配偶、儿女无夭折)两人。提亲由两位媒人带着两包红糖、两瓶酒到女方家说亲。
〖Three〗、定亲:先由所聘媒人带着鸡一对,酒、肉、糯米各[Four]、五公斤,定婚礼钱20元左右,到女家定亲。近几年礼物、礼钱倍增。
〖Four〗、接亲:在结婚的头天,男方应按吃小酒时商定的彩礼备齐——猪肉攻、八十公斤,白酒[Four]、五十公斤,饵块五十余公斤,币200元,送到女方家,并由媒人领着对身着盛装,手提着酥肉等物的漂亮姑娘到女方家接亲。
〖Five〗、送亲:送亲要有陪娘一对。陪娘的条件是外表美丽且兄弟姊妹多,若已婚要未离过婚、未怀孕的。
〖Six〗、成亲:师宗壮族举行婚礼首先要择吉日吉时,吉时良辰一到,唢呐齐奏,鞭炮齐鸣。
〖Seven〗、回门:新婚第三天,新娘早起挑井水倒入厨房水缸中,办一桌酒席,请家族近亲、村老、厨师们入席,新娘领送亲者向入席客人一一敬酒表示感谢。
〖Eight〗、婚后礼俗:解放前,壮族盛行婚后女子“不坐家”的习惯,即婚后第三天回娘家,仅在家忙、节日,由婆婆或丈夫的弟妹接回,在婆家住上。农忙过后即返娘家。解放后,特别是近几年,新娘“不坐家”的习俗逐渐减少。
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(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,所以不喜欢都难)。在青山绿水之间,点缀着一栋栋木楼,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。木楼上面住人,下面圈牲畜(现在好多了,因为改革开放了嘛0。无论是什么房子,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。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,两边厢房住人,后厅为生活区。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,每天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(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)。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,款式多种多样。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,裤角稍宽,头上包提花毛巾,腰间系精致的围裙;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,腰间系一条腰带。 婚俗 “炮火”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。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“炮火”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。这个婚俗,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。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,要稍停片刻,做好“冲锋”进门的准备,因为在门口、厅堂、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“炮火”组,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。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,“炮手”们点响鞭炮,形成道道“火墙”,挡住新娘的进路。如果是胆小的新娘,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,再等第二次“冲锋”。“炮手”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,做好第二次的“阻击”准备。可以说,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“冲锋”是进不了门的。围观的客人,里三层外三层,好不热闹。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,来到洞房门前,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,因为“炮手”要放“火炮”。这时,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“侦察”,乘“炮火”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。顿时欢声雷动,祝贺新娘“旗开得胜”。婚宴后到掌灯时分,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“挑水”。新娘将把水缸挑满,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。就这样,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。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,壮族青年结婚,至今流行“背字”习俗。“背字”是壮话译音,实际上背的不是“字”,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、宽一尺多的宽带,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(以此色为最优)土布缝制而成。女儿出嫁那天,让男方指派“背字”人把布带“背”回新郎家,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。这种习俗,当地壮语称作“背字”。“背字”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生父生母双全;未婚的青少年男子;机灵识礼。“背字”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。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、当了爷爷的长者。长者首先向“背字”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,“背字”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,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,双方都要一饮而尽。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“背字”人的两肩绕过扎紧,继而又互相敬酒,说吉利之语。“背字”完毕,鸣放鞭炮,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。“背字”人向长者鞠躬辞别,步出大门,打开雨伞,意为庇护“外孙”离开姥姥家。回到男方家,家主烧香放炮,欢迎“背字”人胜利归来。少倾便举行“卸字”仪式,同样由长辈主持,互敬酒后,长者轻轻解下布带,交给家母保管。新郎父母还要酬谢“背字”人。时过不久,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,喜日更加热闹。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。在桂北山区,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,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,跨过三四座桥。所以成亲时,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。背新娘的人称为“水手”,多是未婚男青年。过河时,鸣炮三声,喇叭齐鸣,“水手”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,弓下腰,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。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,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,更不能调笑。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。过河时,“迎娘”(由未婚女青年担任)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,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,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,热闹非常。上岸后,乖巧的“迎娘”把伞放得很低,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。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“三关”闯“十门”的。先谈恋爱,后定亲,才能成亲,谓之“三关”。迎接、对歌、出门、穿村过寨、过河过桥、入门、唱调、回门、回家、入洞房,谓之“十门”。“过河”只是“十门”中的第五个“门”,“十门”过了才能入洞房。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(壮语,即婴儿)时,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“奶妈”,以替媳妇奶孩子。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,保养身体。“奶妈”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,不要报酬。能当上“奶妈”非常光荣,有“第二妈妈”之美誉。孩子长大后,逢上喜庆佳节,都要带上礼物到“奶妈”家拜候。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,父母就要找“卜基”(壮语,即第二父亲)做孩子的靠山,确保孩子身体健康。“卜基”非常尽“职”,“上任”后,常和孩子父母商量,请医问药,多方料理,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。孩子长大后,也象对待“奶妈”那样对待“卜基”,尽其孝敬之心。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,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。出门到村口。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,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。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,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,再将高跷挂在门边,洗净手脚,方踏梯上楼。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,他们地处亚热带,常年多雨,道路泥泞行走不便,如带着泥脚进屋,实在不卫生,就发明了这种呈“非”字形的“高跷鞋”。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,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。
〖One〗、『1』饮食禁忌。忌食青蛙;忌吃死于笼中的鸡;忌食牛肉,以为牛为耕作之帮手,故不忍食之;禁吃狗肉,据传壮族先民中,有人生而丧母,又被后母遗弃野外,家中母犬乳之,才得以**,故为报狗恩而禁食狗肉(但有些区壮族视狗肉为补养珍品,每年农历二月十二和五月初五杀狗,并称为“狗肉节”)。吃饭时,忌将筷子插入碗中,因祭死者才如此;忌筷子跌落在地上;饭热忌用嘴吹,恐将饭粒吹走日后无饭可吃。
〖Two〗、『2』岁时节日禁忌。农历正月初一不吃荦,不吃粑粑,不吃青菜;不得在门口晒衣物;不扫地,怕财外流;不借物与他人;忌拿火出门,做饭亦忌吹火,否则认为年内有火灾、旱灾;禁舂米、劈材;禁妇女梳头等。正月初一到十五,忌洗衣,否则闹水灾;忌用斧,否则犯杀字,有凶祸。清明日忌点火,否则天旱。六月六忌下田,认为是日神农坐在田间,下田会折腰而死。
〖Three〗、『3』宗教信仰禁忌。忌以手指指神圣物,如神像、菩萨等,恐不恭神明而受惩罚。二月初三祭龙山,禁砍伐山林。进山时不可讲丑话、坏话、不吉利的话,以免得罪山神,遭受跌落、刮伤、禽兽袭击等报应。不可面对社公、社坛、土地公、花婆神位及坟墓解手。违者须杀鸡祭祀,以求神灵宽恕。已嫁的女儿回娘家忌摸祭坛、香案和上面的供品。
〖Four〗、『4』宅忌。建房时,忌房门向西向北,因西表示上西天,主死亡;北:“背”也,主家运破衰。忌开门见山,有俗语“开门见山,祖宗不安”,在人丁、六蓄都会不兴旺。忌前后门在一条直线上,否则认为财气会前门进,后门出,对人也不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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